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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测试中心(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1987年7月首次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认可并授权成立。2003年1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三合一"复评审认可授权(证书号:L0477)。并于2003年9月通过了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授权。是煤矿机电产品及相关领域产品的质量检验和产品认证检验的国家级检测实验室。中心同时拥有国家进出口商检局采煤机械认可实验室、煤炭工业上海煤矿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煤炭工业上海电气防爆检验站、上海市游艺机质量监督检验站等检验机构。
中心现有职工84人,其中研究员1人,高级工程师18人,工程师27人,助工及技术员14人,有一支丰富检测经验和高素质技术能力的检验队伍。中心占地34684m2,其中实验室面积11863
m2,拥有1016台(套)先进的检测装置和仪器设备。中心现设采煤机械、运输机械、电气防爆、矿灯、非金属材料、阻燃电缆等六大专业检验室。可承担以下业务:
△ 承担采煤机、刨煤机、带式输送机、耙斗装岩机、煤矿用绞车、电机车及元部件、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矿用安全帽灯、井下照明灯具、煤矿用阻燃输送带、阻燃电缆及其它煤矿井下用非金属制品等产品性能的质量检验和产品认证检测工作。
△ 承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产品认证检测工作。
△ 承担或参与归口检验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 开展申请认证企业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及专检设备的认可。
△接受国际认证机构委托的各种认证检验及客户的委托检验。
△ 研究开发先进检测技术、检测方法和检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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